屬靈培育     第八章

讀聖經、論財富

郭詠觀醫生   Dr. Jason Kwok


作者簡介:
郭詠觀醫生 (Dr. Jason Kwok), 領洗時揀選了醫生的主保孿生兄弟葛斯默 (Cosmas) 和達彌盎 (Damian) 作主保聖人, 他們生於公元三百年左右, 都是殉道聖人, 在天主教享有崇高的地位。 他倆得到天主賦予治病的能力, 但不會以此本領漁利斂財, 而是無論病人是貧是富, 他們都不收取費用, 在贈醫施藥中傳揚主的福音, 醫病治靈, 這正契合郭醫生的行醫理想。 他將 Cosmas 改譯為郭默思, 是要倣效聖母瑪利亞, 「把這一切事存在自己心中,反覆想。」 【路加福音2:19】



曾讀過一首勸世詩,勸勉我們不要積聚財富﹕

    為人多積善, 不可多積財; 積善成好人, 積財惹禍胎。
石崇當日富, 難免殺身災; 鄧通飢餓死, 錢山何用哉!

詩中石崇是晉朝人, 累官荊州刺史、遷衛尉, 從事航海通商之業而致富, 在河南洛陽縣的西北建造金谷園, 園內裝飾得富麗堂皇, 就連廁所都備有絳紗帳的大床, 還有奴婢持香囊恭迎, 叫如廁的客人誤以為走錯地方, 入了人家的房間。 石崇更與晉武帝的舅父王愷等富豪爭誇財富,盡展綺麗錦衣、窮奢極侈,晉武帝曾賜王愷世上罕有的珊瑚樹,王愷拿來向石崇炫耀,誰知石崇一看, 就把它敲碎,王愷恨惱不已, 聲色嚴厲責問石崇,何以如此妄為, 石崇便命僕人把家中所藏的各類珊瑚拿出, 每棵都比王愷的高, 式樣各異、光彩奪目, 比王愷的好看得多, 任憑王愷自己揀選償還給他, 王愷看了, 不禁悵然若有所失。 石崇有一美姬, 名叫綠珠,擅長歌舞,被當時朝廷的權貴孫秀看中, 想佔為己有, 向石崇索取, 石崇和綠珠都不依從, 孫秀乃假皇帝之命要捉拿石崇, 綠珠為免拖累石崇而跳樓自盡, 孫秀懷恨在心, 向趙王倫進讒言, 修改詔書, 把石崇一家十五口全部殺掉, 所以詩人感嘆﹕「石崇當日富,難免殺身災。」


至於鄧通, 是漢朝人, 撐船為業, 是於當時被稱為「黃頭郎」的船夫, 遇文帝受重用, 頗受寵信, 官上大夫, 有相士預言他會貧窮餓死, 皇帝欲使他富有, 賜予蜀嚴道銅山, 可自鑄錢幣, 於是大富而鄧氏錢遍布天下; 文帝駕崩, 景帝繼位, 與鄧通交惡, 以過境採礦的罪名 另一說是他在外私自鑄錢), 把鄧通免官, 沒收他的全部家財, 並把他流放異鄉, 最後鄧通真的赤貧餓死, 所以詩人感嘆:「鄧通飢餓死,錢山何用哉!」


其實, 我國早有明訓, 我們「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為何人還執著於世間的財富呢? 天主在舊約時代已有教導:「他赤身出離母胎, 也照樣赤身歸去; 他勞力之所得, 絲毫不能帶去。」 【訓道篇5:14】 「他死時什麼也不能帶走, 他的財產也不能隨著他同去。」 【聖詠集49:18】 約伯就能明白個中道理, 縱使遭逢厄運, 他仍說:「我赤身脫離母胎, 也要赤身歸去; 上主賜的, 上主收回。 願天主的名受讚美!」 【約伯傳1:21】

所以, 我國的先賢指出「知足常樂」和「知足者, 貧亦樂; 不知足者, 富亦憂」。 保祿宗徒也教訓我們「在所處的環境中常常知足。」 【斐理伯書4:11】 「對現狀應知足。」 【希伯來書13:5】 「應有知足的心,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界上, 同樣也不能帶走什麼, 只要我們有吃有穿, 就當知足。」 【弟茂德前書6:6-8】 他能領悟天主的教導:「我所認為幸福美滿的事, 是人在天主所賞的少數歲月內, 有吃有喝, 且享受他在太陽下一切勞碌所得的福樂, 這原是他應得的一分。 的確,天主賞賜人財產和富裕, 叫他能享用; 能取應有的一分, 能享受勞碌所得的快樂, 實是天主的恩賜。」 【訓道篇5:17-18】 天主是要我們享受勞碌所得的快樂, 而不是不勞而獲, 早在天主造了原祖父母亞當和厄娃, 祂已委派工作給他們, 「上主天主將人安置在伊甸的樂園內, 叫他耕種, 看守樂園。」 【創世紀2:15】 , 並叫他們『治理大地, 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生物。」 【創世紀1:28】 在他們犯下瀰天大罪後, 更要「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吃食。」 【創世紀3:17】 甚至「必須汗流滿面, 才有飯吃。」 【創世紀3:19】 保祿宗徒說得更清楚明白:「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 【得撒洛尼後書3:10】



但有些人整日營營役役, 只為謀取名與利, 我曾寫了一首詩 (以粵音押韻), 嘆息蒼生何以太繁忙:

日夜奔忙願作奴, 追名逐利陷塵勞;
    金銀美譽誰嫌棄? 放不低時抓更牢!

天主早在舊約時代也就教訓我們:「不要辛苦企求致富, 反應放棄這種企圖。」 【箴言23:4】 因為「任何金錢… 不能使人生存久長, 不能使人不見死亡。」 【聖詠集49:10】 反之,「為發財而不寐, 使人肉身消瘦, 焦慮使人失眠。」 【德訓篇31:17】 況且, 「愛錢的, 錢不能使他滿足; 愛財的, 進益不能使他滿足, 這也是空虛。」 【訓道篇5:9】 天主向梅瑟頒佈十誡, 已警戒我們不要貪心和偷盜他人的財富: 第七誡「毋偷盜」 【出谷紀20:15;申命紀5:19】 和第十誡「毋貪他人財物」 【出谷紀20:17; 申命紀5:21】 , 耶穌也教導我們『要謹慎, 躲避一切貪婪」 【路加福音12:15】 , 因為「凡貪愛金錢的, 不能稱為義人。」 【德訓篇31:17】 「沒有什麼比貪財的人, 更可憎惡。」 「德訓篇10:9】 「沒有什麼比愛錢更邪惡的。」 【德訓篇10:10】 原因是「許多人為了財利犯罪; 圖謀發財的, 必轉眼不顧正義。 像木橛插在兩塊石頭之間, 罪惡亦鑽進買賣之中。 但罪惡與犯罪的人,都要同歸於盡。」 【德訓篇27:1-3】 「凡追求利益的, 必走入迷途。 許多人為了金錢而失足, 他們的喪亡就在眼前。 金錢為拜金的人, 是絆腳的木椿。 迷愛黃金的人, 是有禍的! 卻陷於誘惑, 墮入羅網和許多背理有害的慾望中, 這慾望叫人沉溺於敗壞和滅亡中, 因為貪愛錢財乃萬惡的根源; 有些人曾因貪求錢財而離棄了信德, 使自己受了很多刺心的痛苦。」 【弟茂德前書6:9-10】 耶穌痛心疾首說:「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 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 為他有什麼益處? 或者, 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 【瑪竇福音16:26】

耶穌也指出, 很多人為了世俗的焦慮和財富的迷惑而聽不進主的福音:「那 (種子) 撒在荊棘中的, 即是指人聽了話, 卻有世俗的焦慮和財富的迷惑把話蒙住了, 結不出果實。」 【瑪竇福音13:22】 因為「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 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 或是依附這一個而忽視那一個。 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 【瑪竇福音6:24】 此外,「一個人縱然富裕, 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 【路加福音12:15】 所以,他勸勉「你們不要在地上積蓄財寶, 因為地上有蟲蛀, 有銹蝕, 在地上也有賊挖洞偷竊; 但該在天上為自己積蓄財寶, 因為那裏沒有蟲蛀, 沒有銹蝕, 那裏也沒有賊挖洞偷竊。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 你的心也在那裏。」 【瑪竇福音6:19-21】 所以, 祂進一步教訓我們, 不該為世俗的財物煩惱, 「你們不要憂慮說: 我們吃什麼, 喝什麼, 穿什麼? 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尋求的; 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 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 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 【瑪竇福音6:31-33】 我們也「不要嫉妒他人變成富翁, 不要忌恨他人家產倍增; 因為他死時什麼也不能帶走, 他的財產也不能隨著他同去。』 【聖詠49:17-18】

至於有錢的人, 耶穌嘆息說, 他們「進入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 駱駝穿過針孔, 比富有的人進入天主的國還容易。」 【路加福音18:24-25)】 所以, 保祿宗徒勸勉他們:「不要心高氣傲, 也不要寄望於無常的財富, 惟獨寄望於那將萬物豐富地供給我們享用的天主。」 【弟茂德前書6:17】

其實, 錢財本身並不邪惡, 天主賞賜財富給祂揀選的人, 包括亞巴郎:「亞巴郎有許多牲蓄和金銀。」 【創世紀13:2】 亦包括撒羅滿:雖然撒羅滿只要求天主賜予智慧和聰明, 但慷慨的天主也賜予財寶和光榮給他:「為此, 智慧和聰明已賜予了你, 但我還願將富貴財寶和光榮賜予你。」 【編年紀下1:12】 我們要明白, 無論貧窮或富有, 都是天主的旨意:「上主使人窮, 也使人富。」 【撒慕爾記上2:7】 不要錯誤認為財富是單憑自己聰明的成就或是辛勞的成果, 以為可以自我操控命運, 而不再依賴天主, 須知財寶雖然是天主賜予的, 但若為富不仁, 只會墮進地獄去, 而貧窮並不一定是詛咒、是天主的懲罰, 在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裏, 耶穌說得清楚明白, 富翁但知天天奢華宴樂, 並不憐憫窮人, 死後在陰間受盡火焰之刑, 而乞丐拉匝祿卻可安息於亞巴郎的懷抱裏。 【路加福音16:19-25】

故此, 我們要好好運用天主賜予的財富, 應將辛勤所得的奉獻給天主, 人類早在起初就懂得獻祭, 亞當和厄娃的長子加音獻上田地的出產, 而他的弟弟亞伯爾則獻上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 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 卻沒有惠顧加音和他的祭品 【創世紀4:3-5】 ,並不是天主偏心, 而是獻祭的真正價值是在於人的虔心和敬意, 如同聖保祿宗徒所說:「因著信德, 亞伯爾向天主奉獻了比加音更高貴的祭品; 因這信德, 亞伯爾被褒揚為義人, 因為有天主為他的供品作證。」 【希伯來書11:4】 , 因此, 我們奉獻給天主的, 應該是我們擁有中最好的, 更不應謀取不義之財作為奉獻,因為「奉獻不義之財, 乃是凌辱的祭品。」 【德訓篇34:21】

此外,我們也要在經濟上幫助有需要的人:若望宗徒教訓我們『誰若有今世的財物, 看見自己的弟兄有急難, 卻對他關閉自己憐憫的心腸, 天主的愛怎能存在他內?」 【若望一書3:17】 雅各伯宗徒也教導:「假設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 且缺少日用糧, 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平安去罷! 穿得暖暖的, 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須的, 有什麼益處呢?」 【雅各伯書2:15-16】 耶穌曾教訓我們:「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最小兄弟的一個做的, 就是對我做了。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 便是沒有給我做。」 【瑪竇福音25:35-36,40,45】 保祿宗徒也教導『至於慈善和施捨, 也不可忘記, 因為這樣的祭獻是天主所喜悅的。」 【希伯來書13:16】 「又要勸他們行善,在善工上致富,甘心施捨, 樂意通財, 為自己積蓄良好的根基, 以備將來能享受那真正的生命。」 【弟茂德前書6:18-19】 耶穌期望我們「要變賣你們所有的來施捨。」 【路加福音12﹕33】 這個看似苛刻的要求是因為祂希望我們『應當是成全的, 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瑪竇福音 5:48】, 洗者若翰叫我們『有兩件內衣的, 要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 也應這樣作。」 【路加福音3:11】 保祿宗徒則叫我們『每人照心中所酌量的捐助, 不要心痛, 也不要勉強, 因為「天主愛樂捐的人。」 天主能豐厚的賜與你們各種恩惠, 使你們在一切事上常十分充足, 能多多行各種善事, 正如經上記載說:「他博施濟貧, 他的仁義永世常存。」 【格林多後書9:7-9】 如同奉獻給天主一樣, 我們用來幫助他人的錢財, 是「 …要勞苦, 親手賺取正當的利潤, 好能賙濟貧乏的人。」 【厄弗所書5:28】

保祿宗徒更勸勉我們「待人接物不應愛錢。」 【希伯來書13:5】 天主早就教訓我們, 尤其不要攫取窮人的所有, 因為:「貧乏人的糧食,是窮人的生命;奪取他們的食糧,就是流人血的罪犯。奪取別人由血汗賺來的食糧,就是殺人的劊子手。』(德訓篇34:25-26)搾取窮人的金錢和糧食是罪同殺人這麼嚴重。就算是在耶穌時代受人鄙視的稅吏和軍人,洗者若翰沒有要求他們更改職業,而是勸他們在職務上奉公守法,他對稅吏說:『除給你們規定的外,不要多徵收。』(路加福音3:13)他對軍人說:『不要勒索人, 也不要敲詐; 對你們的糧餉應當知足!」 【路加福音3:14】 那些堅持不利用時機或職權來謀取個人利益和貪圖富貴的人是蒙受祝福的:「無瑕可指, 不追求黃金, 不寄望於金錢財寶的富人, 是有福的! 他是誰? 我們要稱讚他, 因為他在自己民族中, 行了奇異的事。 誰在這事上受過考驗, 而仍是齊全的人呢? 願永遠的光榮歸於他! 他能犯法而未犯, 能作惡而未作。 他在上主那裏的幸福, 必然穩定; 一切聖者的集會, 必要讚揚他的慈善。」 【德訓篇1:8-11】

最能明白個中道理的當數醫生的主保聖人、也是我的主保聖人:孿生兄弟葛斯默 (Cosmas) 和達彌盎 (Damian), 他倆得到天主賦予治病的能力, 但不會以此本領漁利斂財, 無論病人是貧是富, 他們都不收取費用, 因為他們相信, 當他們治療病人時, 他們正在醫治耶穌基督本人, 這正契合我行醫的理想, 自移民從香港來到加拿大繼續行醫, 我只向安省政府收取每次診症應得的診金, 也會按照安省醫學會的指引, 向保險公司和律師收取醫療報告的合理費用, 但不會額外向病人收取年費、電話問病費、影印費、發病假紙費和其他各項巧立名目的收費, 更不會向病人推銷和兜售藥物和醫療用品, 以圖一己的私利。 願上主不斷眷顧, 讓我能繼續學習耶穌, 不受魔鬼的誘惑, 不會向牠俯伏朝拜而接受牠給予世上的一切國度和榮華富貴, 而只會『朝拜上主, 你的天主, 惟獨事奉他。」 【瑪竇福音4:8-10】 現獻上一首詩 (以粵音押韻), 與大家互勉:

人皆冀望踏青雲, 更願聲威舉世聞;
我頌清廉如寶玉, 吾觀富貴若泥塵;
交朋只量誠和義, 處事須憑信與勤;
不問秋收豐或歉, 唯求竭力共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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